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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77365.net2016年统计检查和行政指导工作计划》的通知
来源:市统计局  时间:2016-05-25  浏览次数:   [ ]

关于印发《77365.net2016年统计检查和行政指导工作计划》的通知
 
各县(市、区)统计局、开发区经发局、城南新区经发局:
为贯彻落实《统计法》、《江苏省统计条例》和《江苏省统计检查制度》,我局制定了《77365.net2016年统计检查和行政指导工作计划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77365.net2016年统计检查和行政指导工作计划
 
 
77365.net
2016年4月12日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77365.net2016年统计检查和行政指导工作计划
 
为贯彻落实《江苏省统计检查制度》,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建设,规范统计行为,提高统计数据质量,特制定本工作计划。
一、检查内容
㈠统计基础建设情况。统计人员的配备、机构的设置和统计工作制度等情况;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。
㈡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。规模工业企业网报数据质量情况;重点项目投资进度数据质量情况;贸易、服务业企业数据质量情况。
㈢其他贯彻落实统计法律、法规的情况。
二、检查方式
市局采取执法检查与行政指导相结合的方式,随机抽取单位进行检查。
三、检查单位
监督检查:近几年约谈过乡镇和被立案查处的乡镇。
行政指导:城关镇或重点街道贸易、服务业企业;重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。
四、检查时间
统计检查工作从2016年4月份开始,至11月底前结束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五、工作要求
㈠加强领导,做好组织工作。各县(市、区)统计局、被检查对象,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,合理安排、严格按照要求,共同做好2016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。
㈡统计检查要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。把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检查工作全过程,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㈢制定好本地统计检查工作计划。各县(市、区)统计局要根据全市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的总体要求,结合本地实际,制定好本地区2016年统计检查工作计划,并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市局法规处备案。
㈣严格责任追究。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“四条红线”、或在统计数据上严重弄虚作假等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,或经行政指导仍不改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,要及时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立案查处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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