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,认真抓好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,特制定集中学习制度。
一、学习时间:每人每月参加支部(处、室)组织的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,同时保证10学时以上的自学时间,机关党总支每月集中学习一次。
二、 学习内容: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;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学习经济、法律、现代科学知识,学习专业知识等。
三、 学习组织:局党总支负责制定学习计划,建立健全学习制度,明确学习的人数、内容、时间,并抓好督查考核及各项措施的落实。
四、学习形式:主要是通过专题讲座、举办培训班、集中交流、知识竞赛、参观考察、书面测试,以及党员活动日、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形式。每年组织外出参观考察活动不少于2次,努力用合适的形式促进学习效果的提高。
五、学习要求:每个党员做到“四有”:有学习计划、有学习重点、有学习笔记,有学习心得。其中学习心得全年不少于2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