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,坚定社会主义、共产主义信念,增加党性观念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、观点、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促进计生改革和发展,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支部中心组由党支部委员、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及党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,党支部书记为中心组组长。
二、党支部中心组每两周集中学习一次,遇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。
三、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是: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;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决议;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党建知识;现代科技和管理科学知识;各类相关的法律法规。
四、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可采取多种方式,如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,专题报告与个人研读相结合,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,学习文件与学习音像材料相结合等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,贯穿“要精、要管用”的精神,讲求实效,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。
五、党支部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,因故不能参加的要事先向组长请假,事后要抽空补课。平时要挤出时间认真自学。中心组要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制度和学习情况备案制度。